2013-05-18

踢爆!拒賣便當是假事件……又怎樣?

就在台灣與菲律賓政府正跳著華麗的外交圓舞曲時,台灣許多人民在看不下去這些國際政治舞台上的舞步之後,決定在國內發起一波又一波由「人民主導」的「對菲(律賓在台移工的)制裁」,在這一波制裁行動中,除了新聞報導過的例如「彰化攤商拒賣菲國人」、「菲勞在路上被襲擊」,還有「菲籍配偶被砸石頭」(新聞片段如下)。

除此之外,前幾天也在網路上流傳了一個便當店拒賣便當給飢餓的菲勞,而路過的正義女生/男生二話不說幫他買便當,還趁機發表自己對台灣這種盲目仇恨現象的不滿與痛心。結果,就在這個故事流傳出去不久之後,許多熱心愛國且正義的鄉民就開始盡力查證這個故事的真偽,並在(不知道用了什麼方法)證明了這個故事是虛構之後,非常氣憤且義正辭嚴地在網路上踢爆這個假消息,並嚴厲譴責這種破壞台灣國際形象的惡劣舉措,甚至嚴厲到以電話和電子郵件的癱瘓攻擊至使當事人甚至必須辭職,甚至連當事人的男朋友都出面澄清是確有其事,只是為保護故事中的當事人而不願公開事件中的任何人(包括便當店)的資訊,實在令人不禁懷疑實力高強的鄉民們究竟以什麼手段來「證明」一件不可能被證明為假的事件是假的?

不能證明?

事實是什麼?大家都好奇地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大家都想知道,事實上真的有這種拒賣便當給菲國人的便當店嗎?事實上真的有人會如此出言侮辱在台的菲國人嗎?當事人事實上真的那麼見義勇為嗎?事實到底是什麼?如果讓我來回答這個問題,以下是我的答案:

事實是,在這個故事裡沒有地區的資料、沒有便當店的資料、沒有故事裡涉及的任何人可供識別的資料,在資訊如此匱乏的條件下,我們根本無法確定是誰,在什麼地方,對什麼人,做了什麼事,簡單說,我們根本無法確認這個事件是哪個事件,自然也不可能找到任何證據來證明「這件事」的真偽。比如說,我如果想知道一個人(例如,大偵探福爾摩斯)究竟是否真實存在,我至少要先有足夠的資訊讓我能夠辨識出「一個人」(例如,出生在幾年、什麼地方、做什麼工作、住在哪裡……),然後才能根據這些資訊去確認滿足那些條件的那個人是否真實存在。如果我今天對那個我想要確定是否真有其人的人的資訊掌握非常不足,例如,我只知道這個人叫福爾摩斯,但我不知道他住哪、做什麼工作、認識哪些人、發生過哪些事……,我所擁有的資訊根本不足以我挑出任何一個確定的對象(天底下叫福爾摩斯的人何其多),在這種情況下,我連我想知道是否真有其人的「那個人」是誰我都不算是知道了,我自然不可能有任何方法能夠確定「那個人」是否存在,因為我根本就不能確定我要問的是哪一個人!

當然,僅根據那個故事我們固然不能證明是不是真有其事,我們還是可以透過其它資訊來確認其它事實。例如,真的有拒賣產品給菲國人的商店嗎?有,蘋果日報拍照給你看了。真的有人出言侮辱菲國人嗎?都已經有菲勞被打、菲籍配偶被砸石頭了,還怕沒人願意出言侮辱嗎?真的有人那麼見義勇為嗎?如果有,那很好;如果沒有,我也希望未來會有。

是的,這些就是事實,這些就是我們唯一需要知道的事實,至於那件在網路上流傳的文章所描述的一件無法被辨識出來的事件究竟是不是事實,根本就毫無意義!

毫無意義?

對於有著過盛(偽)正義感的人們而言,這件事的真假不可能毫無意義,甚至攸關台灣人民的國際形象(特別當這則故事又被譯成英文登上國際媒體),如果這件事是假的,那散佈關於台灣人的不實負面消息的人自然應該為台灣人的國際形象受損擔負責任。

可是,等等,如果那些事實上拒賣商品給菲國人(甚至以「非人」羞辱菲人)、毆打無辜菲勞、用石頭砸菲籍配偶的「事實」都不足以損害台灣的國際形象,那區區一個不知真偽的便當店老闆究竟能造成多大的影響?反過來說,如果這樣一個找不到的便當店老闆都能帶給台灣如此嚴重的形象傷害,那在這個故事出現之前發生的各種「拒賣」、「毆打」、「砸石」等「事實」,早已將台灣的國際形象傷得體無完膚,而這位找不到的便當店老闆所貢獻的恐怕連錦上所添之花都不大如。

但這些顧慮(如同我此節標題所說)其實都毫無意義。真正有意義的是,這個(我們至今仍找不到任何方法能夠辨其真偽的)故事究竟有沒有「正確地反映台灣如今無理地仇恨外族的事實」?有沒有「對台灣如今無理地仇恨外族的心態與行動提供正確的檢討」?這才是我們在看那則故事時真正應該在意的問題。我們事實上已經在遷怒了,我們事實上已經不顧責任的恰當歸屬而連座地「制裁」許多事實上無辜的人了,我們事實上就是需要一個(其實是很多個)能夠見義勇為,停止這場人民與政府一同起鬨的鬧劇的人。

既然這則故事正確地反映了台灣真實的現況,也以正確的方式對台灣的現況提出檢討,更冀予讀者能夠在日常生活中見義勇為的厚望,那這個故事中所描述的那個無法被指認的「事件」究竟是真是假,就真的不具任何意義了。就如同這篇感人肺腑的後設極短篇的主角在結局時所說的那句話:

「別哭,這只是一個虛構的故事,這裡是虛構的場景,你我都是虛構的人,唯一真實的只有盲目的憤怒、對於現實的無力以及身為人最原始的感情。」這張圖,是在旺中事件中,清大學生陳為廷因質疑教育部長而被媒體惡意圍剿時,有位在清大學校餐廳用餐的同學,趁電視新聞正好在報導該事件時到電視機前面與大家詳細說明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因此被另一位正在用餐的熱心同學拍下來,並放到網路上分享這個見義勇為的事件。而這次的後設小說正是基於這張照片原始想要傳達的見義勇為之精神,於是篡改了原本的故事以反映時事,真的是難得的佳作!

錯,我們犯了;檢討,我們也都看過故事了;什麼時候我們才願意開始反省和悔過?

65 則留言 :

  1. 匿名09:55

    很簡單的道理,已經見怪不怪了:

    ◎暴力、色情、置入性行銷的電視劇 → 違法,檢舉
    ◎暴力、色情、置入性行銷的新聞 → 嗯?有事嗎?

    同理,

    ◎無法驗證真偽的便當店「故事」 → 造假!破壞台灣形象!
    ◎拒賣、襲擊、丟石頭的「新聞」 → 嗯?有事嗎?不就新聞而已,幹嘛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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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匿名04:06

      我們來看一下「謠言」的殺傷力有多大!!

      淝水之戰:
      朱序在秦軍陣後大叫:「前線的秦軍敗了!」,秦軍陣腳大亂,隨後晉軍全力出擊,大敗秦軍。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淝水之戰#.E7.AC.AC.E4.BA.8C.E9.98.B6.E6.AE.B5.EF.BC.9A.E6.B7.9D.E6.B0.B4.E4.B9.8B.E6.88.98

      而這件事最可惡的地方就是:
      在這個故事裡沒有地區的資料、沒有便當店的資料、沒有故事裡涉及的任何人可供識別的資料,在資訊如此匱乏的條件下,我們根據無法確定是誰,在什麼地方,對什麼人,做了什麼事!!

      什麼事你真的不知道嗎?那我告訴你:
      是一個便當店老闆,在東區,對菲律賓人,不賣便當給他而且羞辱他。
      而這樣的謠言殺傷力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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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10:23

    鬼扯~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我相信當然有欺負菲勞的事件,我們要嚴重譴責這種行為!!
    但有沒有拒賣便當給菲勞,也是要知道!
    我覺得如果是非不分,那這世界太可怕了...
    你永遠不曉得什麼是!真實什麼是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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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問題在於要用哪種態度去譴責這兩種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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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這句話我可以同意,但你在這個事件裡究竟掌握了什麼證據可以證明那個故事是個「謠言」?如果你沒有掌握任何有效的直接證據,請問你對你現在所做出的這些「造謠」之指控,究竟是真還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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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所以造謠無罪,作者的意思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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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要看是造什麼謠

      現在是造謠挺菲勞vs真的打菲勞

      即使攻擊菲勞這幾則新聞也是假的
      你也不能攻擊菲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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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沒有人說可以攻擊菲勞啊,
      你這個論點從哪裡來的...?
      今天大家care的點是這篇轉貼文章對台灣國際形象所造成的傷害吧...

      或許你說,現在有店家拒賣商品給菲勞,有人拿石頭鐵條攻擊菲勞啊!
      這樣難道就比一個便當文的殺傷力還要大嗎?

      對不起,我只能告訴你,現在菲國媒體"剛好"就是拿這篇文章發揮,
      這位董小姐就是這麼衰,所以現在才會被當成最大的箭靶,
      但是本文作者不應該以類似河蟹的方式說:這是假事件...又怎樣!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不要把犯的過錯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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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現在菲國媒體「剛好」就是拿便當文來發揮,要如何證明「有店家拒賣商品給菲勞、有人拿石頭鐵條攻擊菲勞的事件不會比便當文帶給台灣更嚴重的國際形象傷害」?

      我是不是也能說,假若沒有便當文,那菲國媒體就會拿「菲勞在台被毆打、菲籍配偶在台被砸石頭」這種新聞來做文章,使得菲國民眾對台灣的「暴力形象」更感到憤怒?

      如果我的預測才是合理的,便當文的出現反而保護了台灣的國際形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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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匿名17:31

      你的預測並不合理,你真以為菲國會把文章完全轉載嗎?連新疆事件的圖片都會拿來用了,你對菲國媒體的公證度(我不相信新疆的圖片只是單純來源沒查清楚)是哪來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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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18:17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17/209132.htm
      你可能太一廂情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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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再怎麼說責任也在菲國的媒體身上

      難道是董小姐親自寄給那家媒體的?
      我在網路上PO文被網友拿去亂搞難道是我的錯嗎?

      重點是便當文根本沒有義務要是真的,不過就是一篇臉書文章拿去「被菲國媒體報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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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舉個例子:
      賴和「一桿秤仔」的是紀實小說,小說中的時間與人物可能都不存在,但當時的社會現況與之相符。
      電玩「三國無雙」中把張郃弄成娘娘腔,就是造假了。
      可是我們不會打電話給NCC檢舉,因為他們都沒義務得是真的。
      哪天某台新聞拿三國無雙的張郃放在歷史專題報導中,你再來看要幹麼,我就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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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匿名07:19

      便當事件正是你說的把三國無雙張郃放進報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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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所以造謠無罪,作者的意思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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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造謠確實無罪,中華民國刑法只有誹謗罪,沒有造謠罪。而誹謗罪的成立要件包括「可辨識性」,顯然這個故事(就算它是假的)沒有任何可被辨識的個體,因此誹謗顯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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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13:57

    如果這些散布消息的人 是為了要提供憤怒的大眾一個反省自視的機會
    哪我只能說 他們目前的作法恰好達到相反的效果

    不願證實消息來源的正確性
    不就正好提供正在怒火中燒的大眾一個逃避的藉口?
    我個人相信在目前狀況下 社會上一定存在有歧視菲勞的行為
    但放這些消息
    弄得現在風聲鶴唳 無論真假 憤怒的群眾對於任何指責一概以懷疑論面對
    弄巧成拙 光這一點 這些放消息者就難以擺脫火上加油的罪名與責難

    若自視為大眾腦充血行為的照妖鏡 就該做倒底讓大眾有自我反省的機會

    這個社會需要更高級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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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推「這個社會需要更高級的"反派"」

      但高譚市依舊令人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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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個人有義務做到他合理範圍內能做的事情,這件事做得弄巧成拙不會只是作者一個人的責任,鄉民們以侵犯人權的方式人肉、騷擾、發表更多激起種族仇恨和族群分裂的言論,那些鄉民們也難辭其咎,相比之下,原故事的創作者的相對責任顯然低了許多。至少在這件事情的表現上面,他/她比大多數的鄉民們都更和平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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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匿名17:33

      他挑起了整個事件,責任不低嗎?這就像是獨裁政府的總統沒有殺人(全是底下特務和軍人在進行)所以他的罪過是最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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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他如何挑起整個事件?獨裁總統對底下的士兵有生殺大權,董小姐對起鬨的鄉民們有什麼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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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19:40

      如果今天沒這篇文章,會有人起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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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如果今天沒這篇文章,會有人起鬨嗎?//

      有趣,我倒想反問:如果沒有台灣人對在台菲律賓人的無理欺壓,會有那篇文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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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謠言多半是基於事實以誇飾法加以包裝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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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匿名17:46

      不一定,要是我說隨便指個路人說是殺人犯,也是基於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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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覺得
    "真的有菲勞被打"
    跟"捏造故事"
    這是兩件事情

    你可以譴責菲勞被打的人
    但沒有必要捏造故事來告訴大家有人歧視菲勞

    原來現在大家對於媒體跟大眾都是兩套標準

    媒體捏造故事,誇大事實,正義人士人人抵制
    民眾捏造故事,誇大事實,正義人士不以為然

    真的有人被打
    所以捏造故事就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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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你譴責他「捏造」故事以前,你有盡到你的舉證責任來證明他事實上是在捏造故事嗎?如果你沒有舉出任何證據,你是否也正在「捏造」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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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21:21

      所以
      沒辦法提出證據證明的,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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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連這位小姐
      稍早出面澄清的說詞

      從14號變成15號
      從中午變成晚上
      從東區變到中和
      從流利中文的菲勞變成連買便當都有困難的菲勞

      說詞反覆
      有沒有聽過說一個謊,需要說更多謊來圓謊這句話?
      最佳寫照

      當然你可以繼續說鄉民們沒證據
      但你要怎麼證明一件事情是假的?
      就連中天記者親自找遍中和附近的便當店都沒有此事件了

      新竹市區沒有擄人案件
      你在轉貼以前
      我們又要要怎麼判斷這件事的真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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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沒辦法提出證據證明的,就是真的//

      沒有人說過這種話,我說過的任何文字都不可能蘊涵這個結論。

      //有沒有聽過說一個謊,需要說更多謊來圓謊這句話?//

      有沒有聽過「情境證據沒有效力」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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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17:45

      有沒有聽過"邏輯推理"?這就像是有人說他看到ㄧ隻三層樓高的河馬在天空飛,我們還要去證明是誰看到,哪隻河馬在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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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所以如果有人說他看到一雙三層樓高的河馬在天空飛,他就必須用社維法來法辦?必須被鄉民人肉搞到辭職?如果不想要這些後果,他就有義務澄清自己說的話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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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匿名19:43

      如果他今天這篇流言造成民族對立的話,我自然認為該負起責任
      另外,照你的說法,你能證明他是被人肉到辭職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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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如果他今天這篇流言造成民族對立的話,我自然認為該負起責任//

      原來在那篇便當文出現以前,台灣的社會裡沒有民族對立的情緒,台灣社會中的民族對立都是一篇便當文挑起來的。

      你寫出來的字你自己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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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匿名22:23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自以為全台灣的人都是不友善到需要靠便當文來提醒不要攻訐無辜的菲人,就算沒這篇便當文,我也知道也知道不能遷怒無辜的人,因為我爸媽從小教的好。

    這下好啦,我猜你大概沒看菲律賓當局新聞是怎麼引用這篇便當文,當然還有改編了一下「內容」。
    台灣變成了市場拒菲,蠻橫到不行的野蠻國家。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我明明什麼都沒做,但是我卻要為了一篇「真假」明明很容易分辨的討讚文來承擔這個莫名的臭名?

    我猜你大概也不知道,菲律賓當局於網路上的操作,在這篇便當文後有更多「傳言」台灣人集體攻擊菲律賓人事件,而且也輔以圖片為「證」呢,但是那圖片卻完完全全不是在台灣,而是在中國大陸。

    我猜你一定更不知道網路上菲律賓「流傳」著,菲律賓人們手持棍棒在保護被攻擊的菲律賓人;當然啦,那張圖也不是在台灣。

    現在菲律賓當局也是用著你所說的「就算是假的,那又如何?」來反擊台灣。

    當然啦,我們現在都是對方眼中的野蠻人,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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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可以從一篇便當文看出「有人自以為『全台灣的人都是』不友善到……」,目前還沒有看見任何人宣稱「全台灣的人都如何如何」,所有的譴責都只是針對「某些不友善的台灣人」,便當文也只有提到「一個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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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07:46

      我怕些話是拿來鋪成後面所說的某些對菲律賓當局所稱的「事實」,一個謠言,造成了對方造就了更多的「這是真的嗎?管他的先把對方立場抹壞再說。」的文章,更甚之的稱為「報導」。
      那我只能很抱歉的先幫你預設立場,便是你應該看不出來,這就是所謂的後果吧。

      還有,那便是如我所說的,看來你的確只有看到台灣媒體。
      外國的媒體也是不錯的管道,可以試著去吸取這些更為直接沒被加工過,赤裸裸、血淋淋,直指你、我鼻子大喊壞人、不給買便當、集體對菲律賓人動粗的野蠻人。

      Anyway, enjoy the consequence, Taiwanese. We're all savage people, so what? It's still a "good" article to you,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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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個謠言,造成了對方造就了更多的「這是真的嗎?管他的先把對方立場抹壞再說。」的文章,更甚之的稱為「報導」。那我只能很抱歉的先幫你預設立場,便是你應該看不出來,這就是所謂的後果吧。//

      這不叫「後果」,這叫「猜測」。為什麼?因為這個猜測根本無法用經驗證據來考查。

      我也可以說:即使沒有這個謠言(等等,到現在還沒有人能夠證明那真的是一個謠言,所以現在就指稱它是謠言的做法,算不算在製造其它謠言?),菲律賓媒體也會撿其它台灣人迫害在台菲律賓人的新聞去放大報導,而菲律賓國內也依然會「管它真實情況有多糟,先把對方立場抹壞再說」。

      這算不算是一個「後果」?如果這也是「後果」,有和沒有這則便當店的溫馨故事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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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匿名17:49

      那就是一個"謠言",只是幾乎能用邏輯判斷是一個"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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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幾乎能用?那到底是能還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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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匿名19:37

      現在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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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謊言就是你們這些附和的人才會越來越猖獗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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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謊言不是你說它是謊言它就會自動變成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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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匿名23:21

    惡魔的證明阿 古典的邏輯難題 你無法證明惡魔不存在

    不過鳥事還是別幹了吧 只會被人吐嘈而已
    要在台灣找歧視菲律賓的事件還不容易嗎
    畫蛇添足也是模糊焦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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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匿名01:28

    很多事情都要看個案來談,台灣菲勞可能有些真有受到歧視,但同時有些爆料可能也是假消息。沒有辦法證明是假的,不代表他就是真的。真與假是一個層次的問題,PO文的人當然要自己來證明自己所言為真。否則所有的人都可以隱匿事實的人、事、時、地、物,胡亂的爆料,只會助長說謊的風氣,根本就和腳尾飯事件一樣是做假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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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有人說「不能證明它是假的,就代表它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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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14:11

      可是當有人問你這件事情是真假的時候
      你又說不重要..又怎樣?
      難怪現今媒體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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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便當文不是媒體報導(除非你要把所有FB個人動態都視為媒體報導)
      二、真假不重要的意思就是,如果有人問我是真是假,我可以愛理不理,沒有義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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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匿名17:53

    問題在於今天便當事件當事人是在他自己的fb發言的,那便有假造不實事件以譁眾取寵的問題在(如果今天他是說"看見"某見義勇為的人,我相信各方反應不會這麼大)
    真照你說的只怕要天下大亂了,因為大家能任意指出"某高中學生酷刑虐待流浪動物""某政黨立委私生活放蕩"等等的事情,只要不指名道姓,就無法確認真假,卻會影響大眾對某團體的觀感
    以你的例子而言,就算不知道福爾摩斯的基本資料,如果福爾摩斯的相關紀錄中說他使用DNA辨識技術辨別電腦硬碟的資料,我們就知道此記錄一定為假,因為不管福爾摩斯活在何時,是哪裡人,做什麼事,都不可能用DNA辨識技術辨別電腦硬碟的資料;DNA辨識技術本來就不能拿來辨別電腦硬碟的資料,這是最基本的邏輯問題
    另外,對現實事件的暴力也沒忽視吧?只是有推論空間的事自然會有比較多回文,就像是選擇跟申論的差異ㄧ樣。現實事件的暴力多數人都會認為不應該,但PTT回ㄧ篇文內容只有"很誇張,不應該"是會被當做衝文張數的;只能說現實事件根本沒多少討論空間,無論是真實度,合理性等都在大家心中有明確共識;當然會比較少人特別寫篇文章說這件事(但不代表就真的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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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她嘩眾取寵,所以呢?那跟她「破壞台灣國際形象」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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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19:36

      他幫台灣的負面形象加了一筆
      這就像是你去國外觀光景點隨意丟垃圾,然後說:丟垃圾的不只我一個華人,我不是在破壞華人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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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沒有「加」一筆喔,在原文的描述裡,它可以完全僅僅指涉到一個已經發生過的事實,不必指涉任何額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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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匿名20:37

    原來你的哲學是造謠也無所謂嗎? 那你的哲學不看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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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匿名20:38

    那麼愛幹...董小姐和你甚麼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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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匿名09:05

    在資訊如此匱乏的條件下,我們根據無法確定是誰,在什麼地方,對什麼人,做了什麼事,簡單說,我們根據無法確認這個事件是哪個事件,自然也不可能找到任何證據來證明「這件事」的真偽。<--有罪推定的奴才法律觀果然已經在台灣人DNA裡了XD

    至於其他沒有人說不可以罵的事件,為何可以合理化[又怎樣]的論述,WELL,如同盲目的正義是一種習慣,自以為是的清高比例也差不多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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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匿名22:46

    不能證明?
    先用不能證明是錯的 影射他可能是對的
    在用其他事件(沒有因果關係) 支持這件事
    毫無意義?
    第二段 置換了概念
    第三、四段 站在道德的制高點

    最近看了一本邏輯的書
    裡面介紹要怎麼扭曲事實的手法
    你都用到了= =
    幹 還哲學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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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有人還記得其實整個事件當中有兩篇文章嗎?
    一篇便當文,作者說他是聽別人說的。
    一篇夜訪便當店,作者承認是假的。
    只有作者的自白,沒有人證物證,我們真的有足夠的資料做判斷了嗎?

    除了「真」和「假」以外還有「不知道」
    我看來這篇文章是要強調這點吧?

    通篇留言看下來,眾鄉民們心裡想的其實就是這樣:

    認同便當文是假的->挺台灣/關心台灣主權/關心漁民權益/...
    擱置便當文事件/不認同追究便當文真假的重要性->菲律賓政府的幫凶/不愛台灣/...

    我並不覺得要發現這個"->"箭頭出了什麼問題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如果你真的認為現在是「共赴國難時期」所以便當文無條件一定要是假的,那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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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匿名19:45

      當然不只是自白,還包括了不合理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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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千錯萬錯,或許都錯在幹哲學站主的文字口吻太冷靜,太置身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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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便當文..嗯假的,但是會破壞台灣國際形象!
    那麼,彰化攤商拒賣菲國人、菲勞在路上被襲擊,還有菲籍配偶被砸石頭,真的行動對菲籍人士的不友善行為,這些事情發生當下有多少責難做這些事情的人了呢?這些沒有破壞台灣在國計的形象嗎?
    少偽善了部份人,所以假的故事都比真的暴力來的有罪就是了,還用社違法勒!那攤商拒賣菲國,新聞也都有是不是要把這些破壞台灣國際形象的人找出來依依定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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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匿名19:47

      難道今天一個被判死刑或無期殺人犯就可以順便幫他加上恐嚇取財的罪名?反正罪刑也不會比較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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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同的類比。便當文並沒有給台灣增加任何罪名,因為那篇文章可以僅僅指涉到當時台灣發生過的諸多事件中的一件。

      若要類比,就好比一個對該殺人犯的模糊指控也可以僅僅指涉到一件他已經被定罪的犯行,而不是增加一筆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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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都不能辯論真假了QQ
    況且店員又不代表國家立場
    裡面也有提到幫他買便當神麼之類的
    外國人來台開店不代表國家立場
    頂多也只能說他的家鄉出身地
    要是那個國家的所有人都能代表立場
    還要國家幹嘛
    楓葉國有殺人犯代表全部都是殺人美麗國有好人也不代表全體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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