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3

Nozick的立場是什麼?
 回應彭明輝,正義:一場思辨之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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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明輝對除了批評當代倫理學之外,在同一篇文章裡也批評 Robert Nozick 的政治哲學立場,他的批評相當簡短:
Nozick 反對課稅就是「誤把個人道德與倫理規範混為一談」的典型。假如這地球上的資源可以無止盡地被開發,因而每一個人擁有的財產不管多寡,都不會影響到別人,那麼,我可以接受自由意志論者「反對課稅」這個主張。問題是:地球的資源有限,台灣的資源有限,每一個人的財富都在排擠別人分享社會的資源,甚至排擠別人呼吸新鮮的空氣。如果妳住在某村落,安居樂業,有一天卻來了一堆有錢人,把物價炒高,讓妳活不下去,妳就無法再支持自由意志論了。在這樣的事實條件下,公共政策的制訂不得不認真去評估「誰得利,誰受害,利與害如何相抵以斷優劣」的問題,於是孕育utilitarianism(我喜歡把它翻譯成「效益主義」,而非「功利主義」)的基本情境出現了。
雖然我對 Nozick 的政治哲學立場不熟悉,但也有概論式的瞭解。以下,我將說明彭明輝對 Nozick 的批評其實:一、建立在無效論證上;二、為了使論證有效,必須假設錯誤的前提;並且,三、對 Nozick 的理解有錯。

2012-01-01

道德與個人行為?倫理學與公共政策?
 回應彭明輝,正義:一場思辨之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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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明輝在系列的第二篇文章檢討當代倫理學的致命缺點,認為倫理學沒有分清楚「個人行為」與「公共政策」間的差異。他說:
我所謂的「個人的行為」,主要是指「行為結果幾乎僅及於行為者本身」的行為,相對於「公共政策」而言,它的特色是其價值判斷不及於他人而僅指向自己;但公共政策的價值判斷通常是及於他人,約束他人。
在我經歷過許多省思後,我堅信的是:個人行為有好壞的差異與價值的高低(參考 John Stuart Mill 的主張),但這是屬於個人的抉擇問題,它的評斷標準是我為自己創發,不可以及於他人。譬如說,我可以立志要當聖人,但不可以強迫他人當聖人。因此,我一向 把「道德」理解為個人對善惡、好壞與價值高低的探究與堅持,不同於公共政策。
對我來講,「公共政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問的是「可不可以課稅」這種對他人具有強迫性的規範。這種規範我一向把它稱為「倫理」。
這個區分是錯的,而且相當離譜。

二手文獻的功能?
 回應彭明輝,正義:一場思辨之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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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明輝最近發表了一系列文章,關於他對當代哲學教育與分析哲學研究的抱怨。在第一篇文章裡,他以 Michael Sandel 最近出版的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2010) 做為二手文獻的範例,主張二手文獻的毛病是對經典文獻的簡化,因此告誡讀者不應以為讀懂二手文獻就是讀懂經典的全部,與其花時間讀二手文獻,直接閱讀經典文獻的幫助更大。除此之外,彭明輝更主張二手文獻總是比不上經典文獻精彩,這是由於二手文獻的作者才華總是不如經典的作者,因此二手文獻總是寫不出什麼好東西。

2011-12-18

續:道德,律己還是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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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面一篇文章裡提到,「道德宜律己不宜律人」的想法背後有一個擔憂:大家擔心在自己把自己相信的道德要求拿來要求別人時,會忘記考慮他人自己的道德觀或價值觀,或者忘記考慮對方是否有實踐某些道德要求的困難(能力不足、認知不足……等),以致於對他人做出過分的要求。因此,為了避免這種後果,我們會傾向只拿道德要求來要求自己,而不要求別人,認為這樣就可以避免將自己的價值觀錯誤地強加在別人身上。

道德,律己還是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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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有個主張是,任何道德判斷都是關於他人的,因此沒有道德要求是「只律己不律人」的道德要求。

最近發現這個說法不是很能為一般人接受,因為我之前的談法忽略了某一類常見的想法,當然,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但卻不容易被發現。以下我會介紹這種說法,並分析這種說法的錯誤在哪裡。但在此之前,我想先討論一下,「道德只宜律己不宜律人」的想法究竟有什麼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