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1

道德與個人行為?倫理學與公共政策?
 回應彭明輝,正義:一場思辨之旅(2)

彭明輝在系列的第二篇文章檢討當代倫理學的致命缺點,認為倫理學沒有分清楚「個人行為」與「公共政策」間的差異。他說:
我所謂的「個人的行為」,主要是指「行為結果幾乎僅及於行為者本身」的行為,相對於「公共政策」而言,它的特色是其價值判斷不及於他人而僅指向自己;但公共政策的價值判斷通常是及於他人,約束他人。
在我經歷過許多省思後,我堅信的是:個人行為有好壞的差異與價值的高低(參考 John Stuart Mill 的主張),但這是屬於個人的抉擇問題,它的評斷標準是我為自己創發,不可以及於他人。譬如說,我可以立志要當聖人,但不可以強迫他人當聖人。因此,我一向 把「道德」理解為個人對善惡、好壞與價值高低的探究與堅持,不同於公共政策。
對我來講,「公共政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問的是「可不可以課稅」這種對他人具有強迫性的規範。這種規範我一向把它稱為「倫理」。
這個區分是錯的,而且相當離譜。

彭明輝會主張道德僅關於個人行為,且將個人行為定義成其結果幾乎僅及於自己的行為,反映出來的想法跟「道德只宜律己不宜律人」相當類似。這種想法認為,道德是自己的價值判斷,是自己對自己人格的期許,與他人無關。所以彭明輝才會說:「我可以立志要當聖人,但不可以強迫他人當聖人」,並認為這就是道德的恰當態度。為了回應這種態度,我曾寫過一篇文章,討論律己不律人的道德要求是否可能,也寫過另外一篇文章,討論「道德宜律己不宜律人」的信條會有什麼壞結果

不過彭明輝對道德的誤解比上面那種反求諸己的道德觀還要更基礎,他連道德的通用定義都沒弄對,道德必然是關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和影響。一個行為如果不可能會影響到其他人,這個行為就沒有道不道德可言。

首先看彭明輝自己的例子。彭明輝說「要不要在無人處吸菸」是個人行為(其結果幾乎只會影響到行為者自己),是一個道德問題。這看起來好像有點道理,我們也會覺得一個人如果連私底下都不會看A片的話,那恐怕是個很能自持的有德者。但仔細想想,這真的有道理嗎?

考慮一個平常有抽菸習慣的人,只要有人會因二手菸而身體不適,無論是在公共場合還是私人場所,即使想抽菸他也會忍著不抽,我們會同意這是個道德的人,因為他尊重別人的感覺,不做會讓人身體不適的事。但再考慮這個有抽菸習慣的人,如果連在無人處都會在想抽菸的時候忍住不抽,即使沒有人會因為他抽菸而被影響也絕對不抽,我們真的會覺得他的道德標準非常高嗎?我不會,而且,如果我知道這人其實也沒打算戒菸的話,我甚至會覺得他是神經病。

我們可以再考慮另一個例子:「要不要在無人處吃飯」。大概誰都不會認為這是跟道德有關的問題,我在無人處不管要吃飯還是不吃飯,都和我的道德價值無關,和我的道德人格無關,這只關係到我個人的喜好。為什麼會這樣?這兩個例子有什麼不同,使得有些人(如彭明輝)會誤以為後者與道德有關,但卻幾乎不會有人認為前者與道德相干?

造成這種直覺差異的正是吸菸與吃飯這兩種行為間的差異。之所以有些人會誤以為「要不要在無人處吸菸」是一個道德問題,是因為吸菸在通常的情況下都會影響到別人,因此吸菸這種行為才會一天到晚出現在道德討論的脈絡中,而這種「吸菸通常會影響他人」的刻板印象就在不知不覺中被帶入了「要不要在無人處吸菸」的問題裡,讓我們習慣性地以為這種行為也和道德有關,雖然事實上無關。

當然,有些情況下我們對一個行為的道德直覺不會向上面的例子一樣可以清楚區別,例如前面提到「要不要在無人處看A片」的例子。根據之前的說法,一個行為本身如果不會影響到別人,那這個行為就不會跟道德有關。顯然,一個人如果躲在沒人的地方看A片,無論如何不會影響到別人,那它理應不會是一個道德問題。但大部分的人或多或少還是會覺得,這可以幫助我們判斷一個人道德人格的好壞,特別當他愛看的是強暴主題的A片時,我們甚至會很肯定這個人的道德人格有問題。

要釐清這種現象的原因需要稍微複雜的分析。當我們在考慮一個人「看A片」的行為的道德價值時,我們考慮的其實不是這個行為本身會不會影響到別人,而是會做這種行為的人,在和別人互動時通常會有哪些傾向。之所以會特別關心一個人在和別人互動時可能的傾向,是因為這通常能幫助我們判斷他會對別人造成什麼影響。因此,我們會把這些本身不會影響到別人的行為,當成判斷行為人道德人格的指標,是因為這些本身不影響他人的行為暗示了行為人會怎麼影響別人。例如,大部分的人相信,如果一個人會在私底下看強暴主題的色情片,通常表示他會因為強暴情節而感到性興奮,那就增加了他會強暴別人的可能性。所以我們會斷定這個人的道德人格是有問題的。[註1]

也就是說,這個道德評價或判斷並不是因為「在無人處看A片」這個行為本身,而是因為我們可以從這種行為看出一個人會怎麼對待別人。也就是說,真的讓我們以為這(私底下看A片)算是個道德問題的,其實是因為這個行為暗示了行為人將來會對別人造成什麼影響。如果一個本身不會影響別人的行為跟行為人的性格沒有這麼強的連結,我們就不容易從這種跟別人沒關係的行為聯想到他在將來可能會對別人做什麼事情,也就不會做出什麼道德判斷。因此,上面的幾個例子告訴我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只要我們對一個人做出了道德判斷,這個判斷就一定關於一個「會影響別人的行為」,因此彭明輝如果要把個人行為定義成「行為結果幾乎僅及於行為者本身」的行為,那這些行為就永遠不可能是道德關心的對象。

釐清彭明輝對道德的錯誤理解後,接著要談的是當代倫理學研究如何看待道德與公共政策之間的關係。

至少在倫理學的範疇內,道德談的是人與人之間應有的關係,也可以說是人與人之間正當的互動關係。我們通常認為人和人之間有一些必須遵守的互動規範,並把這些規範當成社會成員共享的默契,例如人不可殺人,人不可偷取他人財物,人不可妨礙他人身體自由……等。然而並不是所有被社會接受的共同規範都算是道德規範,只有內容正當的,或至少被視為是正當的規範,我們才會願意承認它是一個道德規範。也就是說,道德要求人和人之間的互動相處必須是正當的。所以,偷取別人的財物不是正當的行為,我們有道德義務不做這種事情,說謊、毁約、傷害……都一樣。也就是說,道德對個人行為的規範力量,來自於規範的內容本身是否正當,只要一個規範被認同為正當的,就會是有規範力的道德義務;至於那些不被認同為正當的規範,就不會有道德上的規範力,那些不認同一個規範具正當性的人,就不會認為自己有義務遵守它。

但公共政策不一樣。公共政策也是規範,但公共政策的規範力量卻不來自於規範內容的正當性。

公共政策是統治者對被統治者下達的一種強制命令(我說「一種」,是因為統治者對被統治者可以下達的強制命令有很多形式,法律是一種形式,公共政策也是其中一種)。由於公共政策是統治者的強制命令,只要統治者握有實質的統治權力,無論這個權力是來自於武力、多數暴力或其它,統治者就能有效的執行其政策,並藉此規範個人的行為。因此,如果政府要每一個成年男子都服兵役,無論一個成年男子是否願意或認同這個政策,政府都能動用強制的力量使這個成年男子就範。但若統治者總是有能力讓被統治者就範,無論統治者對被統治者進行的規範是否正當,當統治者執行的公共政策嚴重違反道德的正當性時,就等於是對被統治者嚴重的權利侵害,而且被統治者還沒有力量可以反抗。這些例子被歷史上經常發生,納粹執政時期的種族政策、美國建國初期的奴隸政策、歐洲國家早年禁治女性參政的政策……等,都是統治者嚴重侵害被統治者的道德權利的例子。

但難以否認的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似乎是人類組成社群互助合作不可避免的制度。我們固然相信,一個規範只要具備正當性,就能擁有道德上的規範力,但道德上的規範力卻必須依賴行為人的自律能力。也就是說,如果只依賴道德的約束,我們通常很難真正在互動中落實我們彼此共享的道德觀,社會上總有一些人,容易因為自己力量過人或擁有比別人多的資源,而濫用這些力量或資源,來違反大家相處時應該遵守的道德規範。那麼,為了讓道德能夠落實在現實生活裡,我們就需要一個總是能夠凌駕每一個個人的強制力量,來確保道德能夠被實踐。

因此,在我們對落實道德生活的實際需求,以及對統治者濫用強大力量的擔憂之間,形成了一個不容易解決的拉鋸。而倫理學的其中一個重要議題,就是在處理這個拉鋸。倫理學想指出,既然我們事實上需要統治者來促成道德生活的落實,這個統治者必須具備哪些條件才能正當地對人民進行統治?而當統治者要執行任何公共政策時,我們需要哪些限制來保障統治者無法侵害被統治者的基本權利,甚至,我們需要道德哲學來告訴我們,在要求被統治者讓渡某些權利供統治者使用時,有哪些是絕對不可讓渡的。這些與統治和公共政策相關的道德問題,都是當代倫理學關切的核心議題,彭明輝竟主張倫理學沒有區分道德和公共政策的差異,這足以顯示他根本不知道當代倫理學到底在做什麼研究。也就是說,彭明輝對當代倫理學的這個批評,根本是建立在無知之上,而且這不是他第一次做這種事情, Kris 兩個月前的這篇文章中「客觀的人生意義」一節,也提到彭明輝不知道主觀和客觀之分是哲學學術討論的主要戰場,還妄下批評,抱怨哲學家都不知道要討論它們之間的區分。

或許有人會想,就算彭明輝對當代倫理學研究的理解真的大錯特錯,倫理學不僅有區分,也有討論道德和公共政策間的差異與關係。但他對 Robert Nozick 的批評還是可以成立吧?畢竟,即使倫理學一般來說真的有對道德和公共政策做出區分,Nozick 很可能笨到做不出這個區分,或壞到主張兩者沒有區分。若是如此,則彭明輝對 Nozick 的批評依然能從上面的討論中存活下來吧?對這個問題,我會在另外一篇文章裡獨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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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不認為喜歡看強暴情節色情片的人就是會在現實生活中強暴別人的人,也不認為他們會比不看的人更容易強暴別人,因此,我不會認為一個會在私底下看強暴情節色情片的人,是道德人格有問題的人。[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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