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主義有很多種,有些人主張「知識」的相對主義,有些人主張「道德」的相對主義, 有些人則主張「事實」的相對主義。以知識的相對主義為例,知識的相對主義者會主張知識的內容會相對於不同的情境而產生變化,例如,知識的文化相對主義者就會認為,不同的文化會擁有不同的知識內容,而且,雖然同樣的知識內容對文化A而言是假的,但對文化B而言卻可以是真的。
從知識的文化相對主義這個例子來看,會發現所有的相對主義都有兩個重要的元素:
- 什麼東西是相對的?(知識/道德/事實……)
- 相對於什麼東西?(個人/文化/時間……)
例如,當自己要談的是「知識的文化相對主義」時,如果只提到「知識的相對主義」,這便不足以完整表達自己想談的是哪一種相對主義立場,畢竟「知識的相對主義」有可能主張知識是相對於文化的,也有可能主張知識是相對於個人的,也有可能主張知識是相對於時代的……,而以上每一種都不一樣;同理,如果只提到「文化相對主義」,這也不足以完整表達自己想談的立場,因為「文化相對主義」有可能是主張知識相對於文化,有可能是主張道德相對於文化,當然也可能是主張事實相對於文化……,而任何人都可以只主張其中一種然後反對其它種。
描述性與規範性相對主義──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與相對主義相關的區分必須釐清:要說清楚自己的相對主義立場是什麼,除了要說清楚自己要談的是什麼東西的相對主義,以及是相對於什麼東西的相對主義之外,還要說清楚,自己談的是「描述性」的相對主義?還是「規範性」的相對主義?以知識的文化相對主義來說明:
- 描述性相對主義:僅僅主張「知識會相對於文化而有差異」是個事實,但對於不同文化擁有的不同知識究竟是否正確卻不予評價。因此,一個主張描述性的知識文化相對主義的人,可以認為只有某個文化的知識才是正確的(例如規範性的知識客觀主義),也可以認為所有文化擁有的知識都是正確的(例如規範性的知識文化相對主義)。
- 規範性相對主義:不僅主張「知識會相對於文化而有差異」是個事實,同時也認為,當我們要判斷某個文化擁有的知識是否正確時,我們不應使用自己文化中判斷知識的標準來評價別的文化的知識,我們只能用知識所屬的文化採用的知識標準來評價知識的對錯。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根據前面的描述,好像只要能夠主張不同的文化中的人會擁有不同的知識,就至少足以支持描述性的知識文化相對主義了,但並不是這樣。考慮一個簡單的例子,大部分的台灣人都知道一件事:中華民國國歌的歌詞是什麼,大部分的台灣人都沒有以下知識:美國國歌的歌詞是什麼;而大部分的美國人都知道一件事:美國國歌的歌詞是什麼,大部分的美國人都沒有以下知識:中華民國國歌的歌詞是什麼。這個現象足以顯示台灣和美國兩地文化中的人擁有的知識其實不同,但卻不足以支持(即使只是描述性的)知識的文化相對主義。
那麼,要真的主張知識的文化相對主義(即使只是描述性的也好)需要哪些條件?相對主義需要的並不只是個別具體知識的文化差異(例如我知道什麼,他知道什麼,我不知道什麼,他不知道什麼),而是「產生個別具體知識」的原則,簡稱知識原則(epistemic principles)。例如,當代工業國家的主要知識原則幾乎都是「科學方法」,透過對現象的經驗觀察來歸納出法則與理論,再透過更多的經驗觀察來驗證法則與理論,並根據有良好證據支持的法則或理論,以及現有的經驗觀察,來推得關於未來可能會發生的事情的知識。
也就是說,一個知識的文化相對主義者,如果是描述性的,則他會主張不同的文化可以擁有不同的知識生產原則,強調科學的文化會用科學方法做為主要取得知識的原則,而強調先知和宗教權威的文化則可能會認為神秘體驗和宗教領袖才是取得知識的主要原則,至於這兩種知識取得的原則孰優孰劣,則不是描述性的相對主義者關心的問題,有些描述性相對主義者可能會認為,即使這兩種文化有截然不同的知識原則,但科學方法比宗教方法更 能取得真知識,因此科學方法是更好的知識原則;但規範性的相對主義者則會反對「科學方法比宗教方法更能取得真知識」的說法,他們會主張,由於知識的真假只能用生產該知識的知識原則來判斷,因此活在重視科學的社群裡的人不應該用自己的知識原則來檢驗那 些重視宗教的社群根據不同知識方法得到的知識,反之亦然。
所以,如果要談相對主義,一定要先談清楚相對主義的兩個部分:一、現在要談的是什麼東西相對於什麼的相對主義?二、現在要談的是規範性還是描述性的相對主義?
我想問
回覆刪除1.什麼東西是相對的
2.相對於什麼東西
這兩個問題很好但有點太廣泛了,
從你舉的例子裡,如果改成
1.什麼概念是相對的
2.相對於什麼人
這樣還是你的原意,或你覺得這種界定方式更簡便嗎。
我認為你給的建議太侷限了。
刪除首先1.什麼概念是相對的?
相對主義不會只有概念的相對主義,有些甚至主張存有的相對主義。這種奇怪的形上學雖然不容易為人所接受,但撇開自己接不接受這種理論的問題,他們確實不只是主張「概念」是相對的。
再來2.相對於什麼人?
有時候相對主義也不主張那些相對的東西是相對於人(無論是個人還是人群),它可能相對於一個模型(邏輯)或相對於語言。你可能會說,無論是邏輯模型還是語言都必須依賴人才能存在,但當一個相對主義者主義(例如)存有相對於模型時,這個相對主義者依然不是用「人」來挑選相對的條件,而是用「模型」。
歐...我知道為什麼你要用[東西]了,哈哈。
刪除任何[東西]都可以相對,
怎麼感覺有點像[客體]這種,
我常常在法律書中看到,卻根本不知道他在講什麼的東西。
但有可能是我哲學背景知識沒有你廣泛,
我已經完全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了。
對我而言,分析概念只是為了提升釐清日常生活的迷惑處,
而我的日常生活很侷限XD,但有時候,誤打誤撞,分析概念有助於釐清日常生活的疑惑。
謝啦。
「存有」的相對主義比較難以理解,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因為:
刪除相對主義是主張某種東西會相對於人的差異而有差異,因此會相對的就一定是依賴於人的。但事物的「存有」(例如桌子、椅子、山、水、地球、星雲……)一般卻被認為是獨立於人的。所以事物的「存有」應該不可能相對於任何東西才對,只有像「概念」這種依賴於人的東西,才有可能是相對的。
但有些想法認為,一切事物的存有也都依賴於人,像是反外在實在論者、觀念論者……等等。對這種哲學立場來說,事物的存有既然也依賴於人,那讓事物的「存有」也有相對性似乎沒什麼問題。
這麼說當然還是很抽象,不容易理解。我下一篇文章有簡短舉例提到這類相對主義的立場,希望可以讓你更清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