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利己主義是一種討論或解釋人類行為(human actions)的描述性理論。這種理論認為人類的所有行為都是出於「利己的動機」,或者更強一點,人類「只有利己的行為動機」。兩者的主要差別在於,前者還可以同意人可能有「利他的行為動機」,只是所有行為都不會根據「利他動機」來決定自己要採取的行為;但後者則主張人不會有任何行為動機是利他的動機。
有些人認為心理利己主義不可能被反駁,是trivially true的,但多數人並不同意這個想法。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解釋,當我們說一個理論或一個主張是trivially true的時候,這是什麼意思?
當我們說一個理論或主張是trivially true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這個理論或主張僅僅根據其定義就為真。例如,我主張「白色的花是白色的」。這個主張為真,而且我們不用真的跑到花園或草地上找白色的花,我們更不用找到全世界古往今來所有白色的花,以便檢查是否它們真的都是白色的。我們可以根據「白色的花」的定義就直接知道所有白色的花都是「白色的」。
因此,當有人主張「心理利己主義是trivially true」時,他的意思也是在說,根據「心理利己主義」的定義,心理利己主義是真的。為什麼?因為根據定義,「利己」的意思就只是「根據自己的動機決定行為」,由於「行為」的定義也是「根據自己的動機決定行為」,所以只要心理利己主義說的只是「人必然根據自己的動機決定行為」的話,根據定義,心理利己主義就是真的。
這個說法的問題是,既然「行為」的定義是「根據自己的動機決定行為」,那麼所有討論和解釋人類行為的理論都必須同意這件事情,也就是說,即使一個討論行為的理論不同意「人的行為總是利己的」,這個理論也必須同意「人的行為必然是根據自己的動機決定行為」。因此,反對心理利己主義的行為理論就不會同意「根據自己的動機採取行為」就是「利己」的定義。
因此,一個反對「心理利己主義」是trivially true的人,只要反對「根據自己的動機採取行為」就是「利己」的定義。也就是說,反對心理利己主義的人只要主張動機「有可能」以利他為目的,就可以反對「心理利己主義是trivially true(根據定義而為真)」。
但是有些人認為,所有的「利他動機」其實背後都有一個「利己目的」。例如,在戰場上為國捐驅或為同胞犧牲,其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榮譽心、或為了滿足自己愛國的欲望。這些主張是關於「事實」的主張,我們必須去觀察那個為國捐驅的人是不是「事實上」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榮譽心或愛國欲望才為國捐驅,而不是真心只想為國家與為同胞犧牲。
既然這種主張必須根據事實才能判斷真偽,即使最後我們發現它真的符合事實,所以利他的動機背後事實上都真的有一個利己的目的,這也只會使心理利己主義「根據事實」而為真,那就不是trivially true。
這算是重言式(tautology)嗎?
回覆刪除可以這麼說。
刪除在日常語言用法之中,「自私」是指損人利己。這不包括利人利己或純粹利己。
回覆刪除另外,如果說人人都自私的話,有一個問題,就是「自私」一詞在日常語言上有好壤善惡的分類功能的失效。意思是說,我們以後便不能再用「自私」一詞去批評或分辨某些人損人利己,某些人並非損人利己。換句話說,即是扭曲了「自私」一詞在日常語言上原本作為好壤善惡的描述功能。
當然,「自利」不一定是壞,相信把「自利」放在「自私」後面只是約定俗成或加強「自私」的語氣程度。其實「自私自利」即是「自私」,或者不是「自利」。